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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保险限投一份,多投无效。2、本保险被保险人年龄为50周岁-99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学习的自然人,超出年龄范围无效。3、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①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保险人在扣除人民币5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5%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②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保险人在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4、本方案仅承保1-3类职业人员,如被保险人出险时实际从事的工作职业类别不属于1-3类职业类别,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5、被保险人不涉及以下职业: 1)高处职业:按照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由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成为高处作业。” 2)带电职业:是指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不停电进行检修、测试的一种作业方法。3)腰扭伤,腰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各项功能恢复的康复治疗都不在保险范围,保险人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