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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甲

(W10072)国寿1-4类个单(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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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过专属服务热线报案,否则因延迟报案导致保险人对于事故性质、原因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意外死亡事故要求客户24小时之内报告并提供尸检证明,否则有权不予以理赔。2、发生保险事故后必须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否则不予理赔;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审核医疗费用并进行赔偿。3、有医保或农合100免赔90%赔付无医保或农合100免赔80%赔付。4、意外住院津贴(每次免赔日数0日,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90日,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50.00元,总给付日数180日)。5、投保时按职业类别表真实职业投保,职业高度限制为2米。(1-4类职业范围内)。6、每个被保险人限额投1份,投保超过1份的部分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7、拒保北京平谷区密云、河北省三河市、河北省青县、河北省廊坊市、天津滨海区、天津静海区、山东禹城、山东招远河南信阳以及以上下辖的各医疗机构,不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范围内,即上述地区医疗机构的发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以上保障详情和投保须知仅供参考,不作为理赔和诉讼依据。具体保障内容以保险公司正式保单和条款为准。8、本保单承保年龄18-59周岁,职业类别:1-4类。